◎行程順序將依實際交通情況,彈性更動。
※1.自由行無需領隊小費。
※2.個人藥品請自備;依法規定,非藥劑師不得給藥。
※3.請自備身份證、健保卡、駕照、泳衣、帽子、墨鏡、防曬油、洋傘、薄夾克等防曬用品。
※4.請提早一小時到機場劃位。
※5.若遇飯店客滿,本公司會安排同級或提升更好之飯店。
※6.出發日如遇颱風,以航空公司或船家發佈之起降紀錄為主,得延期或扣除必要費用後全額退還,如遇天災滯留澎湖之情事,得經遊客同意後由本公司代為處理滯留食宿問題,其衍生費用需由遊客自行負擔。
※7.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 十一 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遊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業者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業者: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8.為配合國家政策,請自備個人盥洗用具,謝謝合作。